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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章 条约与尊号(第3/3页)

身值得一个尊号?看来老身确实是可以得到一个尊号了。但,嘴上她还是在推辞着:“官家所言差矣!老身岂敢与章献明肃相比?”说着,她就看了看向太后。向太后立刻道:“娘娘,新妇以为六哥所言甚是,娘娘宜当受尊号。”“至于新妇?”向太后低着头道:“姑在堂,不敢僭越!”这是实话。婆婆还在呢,儿媳是不可能与之并驾齐驱的。礼法上不允许。她也不想要。向太后很清楚的,尊号这种东西,哪里比得上她与六哥的母子之情?再说了,她根本不急。六哥亲政后,待太皇太后百年,该是她的东西,总归会是她的。于是,太皇太后笑的更加灿烂了。(本章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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