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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突如其来(第1/3页)

“你这两天没啥事了吧?”林凤霞给沈泽捞了一勺羊肉,问道。

“得去趟上海,给朋友探个班儿,怎么,有事啊?”沈泽吃了一口水晶粉,挺好,入味了,今晚这个当主食了,扯面肯定是不能做了,吃的就是那些剩...

“春心动了?”沈泽刚把花束往胸前一别,听见这句,差点儿被自己口水呛住。

他抬眼就看见张亮颖带着伴娘团从古堡拱门后转出来——谭维维走在最前头,一身藕粉抹胸长裙,发髻松挽,耳坠垂着细碎流光;她身后是潘辰,裙摆还微漾未定;再往后,是两个不太熟的伴娘,一个戴贝雷帽,一个手捧干花篮,笑得温软。而就在那群人最后半步距离的位置,唐妍抱着臂靠在石柱旁,没穿婚纱,只一件烟灰丝绒阔腿裤配露肩短衫,头发随意挽成低髻,几缕碎发垂在颈侧,像一幅未干的水彩画。她没看沈泽,目光斜斜落在潘辰递过来的那束花上,嘴角压着一点极淡、极冷的弧度。

沈泽下意识低头瞥了眼自己手里那束小雏菊混紫罗兰的捧花——花茎缠着浅金丝带,干净,素雅,一看就是伴娘统一配发的。可潘辰刚才说话时指尖蹭过他手腕,声音又软又亮:“我特意挑的,你说过喜欢浅色系……”话尾还带点笑意的颤音。

他喉结动了动,没接茬,只把花往身侧收了收。

张亮颖已笑着凑近,伸手戳他肩膀:“哎哟,这还害羞上了?潘辰可是你歌迷头子,昨天听你唱《玫瑰窃贼》demo,回来连着哼了三遍副歌,连妆都差点儿晕了。”

“哪有!”潘辰脸颊微红,转身去拉唐妍胳膊,“糖糖姐你快管管,他们合起伙来编排我。”

唐妍这才抬眼,视线慢悠悠扫过沈泽领口——他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,袖口挽至小臂,腕骨分明,指节修长,左手无名指空着,右手正捏着那束花茎,指腹有一道浅浅旧疤,像是小时候被什么锋利东西划的。她目光停了半秒,忽而一笑,不是对潘辰,也不是对张亮颖,而是对着沈泽,声音清凌凌的:“原来你也会紧张啊?献花词背熟了吗?别到时候念错‘百年好合’,说成‘白头偕老’——那可不吉利。”

沈泽一怔。

这话听着像玩笑,可尾音里那点刺儿,扎得人耳膜微痒。他忽然想起昨夜在酒店餐厅,翻译端来第二份香草烤猪肉时随口提过一句:“意大利人忌讳婚礼上说‘old’这个词,觉得不祥,连‘elderly’都要绕着走。”——当时他没在意,现在却像被一根细线猛地扯住了太阳穴。

他盯着唐妍眼睛看了两秒,忽然笑了:“放心,我记性好。倒是你,听说你推掉了一个代言,专程飞来当‘临时代理伴娘’?张姐说你连伴娘服都没试过,礼服还是临时改的尺寸。”

唐妍笑意未减,眸光却倏地一沉。

空气静了半拍。

张亮颖察觉不对,赶紧打圆场:“哎呀你们俩——算了算了,排练要开始了!沈泽你跟小亮哥先去后台,潘辰你帮糖糖补个唇釉,维维姐帮我看下头纱垂感……”

人群散开,脚步声、裙摆摩擦声、远处工作人员调试音响的嗡鸣混作一片。沈泽转身时,余光扫见唐妍站在原地没动,手指无意识捻着石柱上一块剥落的浮雕花纹,指甲边缘泛着一点薄薄的月牙白。

他没回头,只把花束换到左手,右手插进裤袋,指尖摸到一张硬质卡片——是今早前台给的,印着古堡地图和今晚接风宴的座位图。他在“主桌·嘉宾席”那一栏,用指甲轻轻刮了一下,刮出一道极细的白痕。

排练在古堡东侧玫瑰园举行。王铮亮拿着台本,逐句教流程:新人入场、交换誓言、献花、切蛋糕、抛捧花……沈泽站位在张亮颖右侧第三位,离主桌不远不近。他听得很认真,偶尔点头,但眼神总在飘——飘向入口处那扇半开的橡木门,飘向喷泉池边修剪玫瑰的园丁手套上沾的露水,飘向远处塔楼窗框里一闪而过的紫色裙角。

“沈泽!发什么呆?轮到你献花了!”王铮亮敲了敲台本,“来,试试,看着镜头,微笑,语气真诚点。”

沈泽回神,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备用花束——比潘辰给的那束大一圈,白玫瑰混香槟色郁金香,花瓣上还带着水珠。“祝张亮颖女士与王铮亮先生,”他顿了顿,声音不高不低,像一泓缓流的溪水,“如罗马古城墙上的藤蔓,年岁愈久,缠绕愈深;如台伯河的晨雾,看似轻薄,实则裹着整座城的暖意。愿你们此生所有清晨,都始于同一杯咖啡,终于同一盏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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