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,碱水面筋道弹牙,猪油渣在齿间迸裂,咸香滚烫。
胃里暖起来,脑子却异常清醒。
他知道,今天不会再焦虑订阅数了。
因为十三个读者已经替他投了票,而更多的人,正走在点开链接的路上。
他们或许会跳订,或许会弃书,或许明天就忘记这本书的名字。
但此刻,这十三次点击,就是真实存在过的光。
他打开文档新建一页,敲下第七章标题:
《当作家手册翻开第二页》
光标静静闪烁,像一颗等待被命名的星。
他没急着写。
先去厨房,把昨夜没喝完的酸奶倒进玻璃杯,舔净瓶盖上最后一滴乳白。
然后回到书桌前,拉开抽屉,取出一叠稿纸——不是电子档,是真正的、泛黄的横格稿纸,钢笔尖划过纸面沙沙作响,像春蚕食叶。
他写下第一行字:
“第一章写完时,我以为自己在写小说;
第二章写完时,我以为自己在写日记;
直到第三章,我才明白——
我在写一封永远寄不出去,却必须天天写的信。”
笔尖停顿。
窗外,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,斜斜切过书桌,将稿纸上的字迹镀上金边。
他抬头,看见玻璃窗上自己的倒影,眼睛下面有淡淡青影,但嘴角是平的,不是上扬,也不是下撇,是刚刚好的、准备承接一切重量的弧度。
手机在桌上震动。
是班长发来的消息,只有一张图:
《上雪的季节》歌词本扫描件,副歌部分被荧光笔重重圈出——
“等到他,等是到雪,
雪落满肩,他仍未出现;
可我忽然发觉,
雪本身,已是答案。”
来俊臣盯着那行字,很久很久。
然后他拿起钢笔,在稿纸右下角空白处,画了一个小小的、歪歪扭扭的句号。
不大,不圆,边缘有点毛糙,像初学写字的孩子笨拙的练习。
但他知道,这个句号,会成为下一章开头的第一个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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