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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戒色第一天!(第3/3页)

全班哗然。

宋泳儿探头:“俊臣?你听力向来稳如老狗啊!”

来俊臣合上练习册,笑了笑:“大概……昨晚梦见自己在听英文广播,但播音员全程用粤语骂我。”

“噗——”赵清璇忽然笑出声,没回头,但肩膀微微抖动。她抬手把一缕滑落的碎发别到耳后,耳垂上一颗小小的痣,在晨光里像一粒未融的盐。

来俊臣低头,看见自己摊开的掌心——不知何时,竟被指甲掐出了四个月牙形的红痕。

他慢慢松开手,红痕渐渐淡去,可那点微痛,却像一枚小小的、滚烫的印章,盖在了今天所有未出口的话之上。

八点整,上课铃响。

语文老师抱着一叠作文本走进来,第一句话是:“上周‘我最难忘的一次选择’,有位同学写得很有意思——说他选了不举手回答问题,因为怕一开口,就说出心里真正想说的那句话。”

全班静了一秒。

宋泳儿举手:“老师,那篇是不是我们班的?”

老师推了推眼镜:“作者署名是……‘一个正在练习沉默的人’。”

来俊臣没抬头。

他盯着作文本封面上自己歪歪扭扭的签名,忽然想起昨天赵清璇问:“红色的喜欢到底是怎么样的?”

他当时说:“你会想跟她共同进步,你的喜怒哀乐都想让她知道,你跟她有小秘密,最关键的是,你跟她的相处跟其他人都不一样。”

可现在他明白了——

红色的喜欢,不是答案,而是问题本身。

是楼梯转角不敢呼出的那口气;

是录音三秒后删掉的整段空白;

是看见她耳垂上那粒痣,却只敢数她抄单词的沙沙声;

是明知她就在前方,却宁愿绕路五百米,只为多记住一次她走路的节奏;

是所有没说出口的话,在舌尖反复碾磨,最终化作一句玩笑,轻飘飘落地,却砸得自己膝盖发软。

他慢慢翻开作文本,崭新的一页,横线洁白如初雪。

笔尖悬停良久,终于落下第一行字:

“我最难忘的一次选择,是昨天英语课上,她拍我大腿时,我没有立刻把手抬起来。”

写完,他轻轻合上本子。

窗外,阳光正一寸寸漫过教室窗台,爬上他摊开的手背,暖得几乎灼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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