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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翻到最后一页,手忽然停住。
那里贴着一张打印纸,上面是两张对比图:左边是林晚去年在单位体检中心拍的乳腺彩超报告单,BI-RADS 4A类;右边是同一医院三天后出具的复查结论,BI-RADS 2类,结论栏手写着:“考虑为生理性改变,建议定期随访”。
报告日期是2023年8月12日。
而就在同一天,我作为主辩律师,代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打赢了业内首例“AI影像诊断系统侵权案”,新闻稿标题是《科技赋能医疗:让误诊率下降37%》。
我盯着那行手写字,忽然觉得整个房间在缓慢旋转。
林国栋没看我,目光落在电视柜上那张我们的婚纱照上。照片里林晚笑得很软,眼睛弯成月牙,而我站在她身侧,西装笔挺,嘴角上扬的弧度精准得像用尺子量过。
“她查出结果那天,”他忽然说,“自己去做了三次复查。市一院、省肿瘤、协和分院。三家医院,结论一样。”
我张了张嘴,却发不出声音。
“你忙。”他语气平淡,“我知道你忙。你替别人争财产、争孩子、争尊严,可你自己老婆躺在检查床上,连喊你一声都不敢。”
我低头看着手里那份离婚裁定书,纸张边缘已被我捏得微微卷曲。窗外又是一声烟花爆裂,这次是金色的,碎光如雨,簌簌落在玻璃上,像一场无人收殓的雪。
手机再次震动。
是林晚发来的微信,只有两个字:“在吗?”
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,久到屏幕自动变暗,又重新亮起。指尖悬在键盘上方,迟迟没有落下。
这时,书房方向传来轻微响动。我下意识转身,看见保险柜抽屉还开着,那封牛皮纸信封静静躺在红木桌面上,火漆印完好无损,像一枚尚未开启的判决。
我走过去,拿起信封,拇指摩挲着那枚交叠戒指的印记。忽然想起结婚登记那天,工作人员笑着问:“你们谁先签字?”林晚说:“他先。”我提笔时手有点抖,墨水在纸上洇开一小团,她立刻从包里掏出橡皮,轻轻擦掉,说:“别怕写错,法律允许更正。”
现在,我手很稳。
我拆开信封,抽出那份婚内财产约定书。乙方签名栏依旧空白。我翻开第一页,在甲方签名栏下方,找到一行小字注释:“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。”
我在那行字后面,用签字笔写下新的附注:
“若甲方单方提出离婚,则本协议自动失效;若乙方于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,甲方有权主张本协议项下全部财产权益归其个人所有。”
写完,我撕下这页,夹进那叠离婚裁定书中。
然后,我回到玄关,从鞋柜最底层摸出一把铜钥匙——那是锦江花园房产证配套的防盗门钥匙,我从未给过林晚。我把它放在林国栋带来的布包上,压在那叠裁定书最上面。
“爸,”我开口,声音沙哑却清晰,“明天上午九点,我去法院。”
他抬眼。
“不是应诉。”我说,“是提交反诉状。”
他没问内容,只是点了点头,提起布包转身离开。关门声很轻,像一声叹息。
我站在原地,直到楼道感应灯自动熄灭。黑暗中,我慢慢蹲下身,从玄关柜最深处拖出一个旧纸箱。里面是林晚这些年留下的东西:她考司法考试时画满重点的《民法典》教材,书页间夹着干枯的银杏叶;我们第一次旅行买的义乌小挂饰,铜铃上刻着“南浔”;还有她手写的一沓便签纸,每张都写着同一句话:“陈屿,你今天吃饭了吗?”
最后一张是上周三的,字迹潦草,墨水被水渍晕开一小片:“陈屿,我好像……不太记得你拥抱的温度了。”
我把纸箱抱进书房,打开电脑。新建文档,标题栏敲下:“反诉状”。
案由栏,我填:“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”。
诉讼请求第一条:“依法判令被告(林晚)向原告(陈屿)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五百万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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