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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零九章 点灯走江!(第1/4页)

秦公爷对李三江这一举动并不反感,他知道李三江是那位少年的太爷,比自己高一辈。

诚然,龙王地位是在江湖上超一等,但在秦公爷眼里,李三江并不算一个正经江湖人。

面前张着嘴呆站着的那位,才算...

我坐在江边的石头上,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石缝里渗出的青苔。凌晨四点十七分,江面浮着一层薄雾,像刚剥开的糯米纸,半透明,一戳就破。可这雾不散,沉甸甸地压在水面上,连带把我的呼吸也压得发紧。裤脚还湿着,是刚才蹚进浅滩时被浪头卷上去的——那不是浪,是“它”翻身时带起的暗涌。

我低头看左手腕内侧,那道淡粉色的旧疤正微微发烫,像埋了粒烧红的炭。三年前捞起陈默尸体那天,这疤就开始长,从指甲盖大小,一年年蔓延,如今已爬过小臂内侧,停在肘弯上方两指处,再没动过。可今天它烫得反常,烫得我心口发空。

身后传来枯枝断裂的脆响。我没回头,只把攥在掌心的铜铃又捏紧一分——铃舌早被我用黑狗血浸过七遍,又在槐树根下埋了三夜,此刻却安安静静,连一丝颤都不打。太安静了。

“阿砚。”声音从右侧三步外传来,不高,却像从水底浮上来,带着湿漉漉的回音。

我终于转头。林晚站在雾里,穿一件洗得发灰的靛蓝工装外套,头发扎得极紧,额角沁着细汗。她左手里拎着个铝制饭盒,右手插在裤兜里,指节把布料顶出几个硬棱。她没看我,目光直直落在江面某一点,那里雾气比别处浓,正缓慢地打着旋。

“你掐着点来的。”我说。

她嗯了一声,掀开饭盒盖。里面是白粥,浮着几片姜丝,最上面卧着一枚溏心蛋,蛋黄软得几乎要淌出来。“趁热。”她说,“姜是你妈腌的,蛋是今早刚下的。”

我没接。粥气混着江风扑在脸上,暖得古怪。这江段水冷,七月天也少见活物,更别说鸡下蛋——这地方的鸡,三年前就绝了种。我盯着那枚蛋,蛋壳上隐约有道细纹,像蛛网,又像用指甲划出来的字迹。我伸手想碰,林晚忽然抬手挡住。

“别碰。”她声音压得更低,“蛋黄里裹着东西。”

我收回手,指尖发麻。“什么?”

“骨粉。”她终于侧过脸看我,眼尾有抹淡青,“陈默的指骨研的。碾得越细,越能镇住‘它’的躁动。”她顿了顿,喉结上下滑了一下,“昨晚,它啃了第三具。”

我喉咙发干,没应声。第三具——前两具是上周捞上的,一男一女,都穿着二十年前的老式工装,胸口绣着褪色的“江湾船厂”。尸身完好,唯独左耳后少了一块皮肉,切口平滑,像被什么温热的舌头舔掉的。法医报告写“不明生物啃噬”,没人信,但也没人敢再下水巡检。只有我知道,那是“它”在试牙口。

林晚把饭盒塞进我手里。粥烫,我缩了缩手指,却没松开。“你昨夜去老船厂了?”

她点头,从外套内袋抽出一张泛黄的图纸,边缘卷曲,沾着泥点。“1978年码头扩建图。陈默爸当年是总工,所有暗桩、沉箱、水下通风管的位置,他亲手标过。”她用指甲点着图纸右下角一处墨渍,“这里,标了‘哑钟’。”

我盯着那团墨渍。陈默爸——陈国栋,十年前跳江自杀,尸首捞起来时,嘴里含着半截生锈的铜钟舌。当时验尸说溺亡,可没人知道,那钟舌是他自己咬断的。陈默死前最后一条短信发给我:“阿砚,我爸没疯,他听见钟声了。”

“哑钟不是没声。”林晚指尖用力,几乎戳破图纸,“是声太大,震碎了人的耳膜,也震塌了时间的墙。”她忽然抬头,雾气在她睫毛上凝成细珠,“你腕上的疤,为什么停在肘弯?”

我下意识摸了摸那道凸起的粉色疤痕。它像条僵死的蚯蚓,蜷在皮肤底下。“不知道。”

“因为肘弯是人体气血拐弯的地方。”她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什么,“疤停在这儿,说明它在等一个‘折点’——等你把陈默的骨头,亲手埋进哑钟底下。”

我手一抖,粥差点泼出来。江面雾气猛地翻涌,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搅动。远处传来沉闷的“咚”一声,不像是敲钟,倒像巨物沉底时撞上淤泥的钝响。饭盒里的蛋黄突然裂开一道细缝,渗出暗红色黏液,顺着蛋壳缓缓流下,在白粥表面拖出蜿蜒的痕迹。

林晚迅速合上饭盒盖,从裤兜掏出一把铜钥匙——齿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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